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怎么确定
2021.10.17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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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起算点怎么确定:处理一般会采用以下几个时间节点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其依据是《民通意见》第168条的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2、《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2004年5月1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交警部门的调解不再是当事人向
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但法院仍要求当事人在起诉时必须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没有认定书的,法院不予受理。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之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须要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单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有时也会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当事人自收到该终结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4、治疗终结之日。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而法律上就更无规定了,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无法界定具体时间。实务中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但是伤残评定之日虽然以确定,但是有些受害人有内固定手术,在伤残评定时尚未进行二次手术,诉讼时效又该如何确定,实务中还存在以二次手术终结时间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的情况。5、肇事司机逃逸并在上述时间之后查明的,从确定车辆所有人,实际支配人和肇事人之日起算。
- 法律依据
- 《民通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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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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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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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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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交通事故中,即为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但实践中也存在另外一种观点,即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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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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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规定,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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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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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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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