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2023.07.25 交通事故 44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 (2)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规定期限内申请伤残鉴定; (3)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4)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咨询律师的需求,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报告编号:NO.202307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纪伟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刘纪伟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8990

    精选解答
  • 7139223

    阅读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