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赔偿义务主体只需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现行交强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8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千元)的部分,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这样赔偿: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赔偿,另60%由自己承担等。
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应当按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1、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按各自过错理赔。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标准具体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1、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双方当事人可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