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后属于第三方交通肇事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第三者伤害竞合(含交通伤害)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和第三者侵权赔偿责任双重赔偿。即工伤保险和交通责任赔偿可以兼得。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交通事故伤者一方最主要赔偿项目应该是医药费和伤残赔偿金,其中医药费这块按照已经产生的发票数额为准,伤残赔偿金则是按照伤残鉴定时的鉴定等级来确定,预估能达到多少等级来确定最佳鉴定时机还是要专业的人来做。
交通事故治疗过程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交通事故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依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一般不能。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责任的医疗费可以医保中报销。
交通事故赔偿是过错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是依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事故责任的,而交通事故赔偿的依据是交通事故认定书。所以,事故赔偿是属于过错责任。
在我们国家,关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最为常见的一种重合,是否可以得到双重赔偿,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来规定。这个由各省、市和自治区来规定,而且规定也并不一致。
这是两个法律关系,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是因交通事故对受害方造成的身体精神上的损失所获得的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是在患者在医院就医诊治的过程中因院方的过错或过失对患者造成的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失所获得的赔偿,两者不存在重合或竞合问题,因此是能够双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