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鉴定伤残,责任人应当依法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鉴定后,虽然无人员伤亡,但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是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法律保护的法益不仅包括权利人的人身权也包括财产权,同时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方式计算。
1、十级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实际支出计算);4、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5、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支出交通费;7、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8、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9、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10、十级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11、后续治疗费事;12、车辆及财物损失。
1、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2、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3、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做工伤鉴定的目的是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后,当劳动者出现工伤时只有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劳动能力鉴定提供的正确结论是批准因工、因疾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
鉴定为因工死亡如何赔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向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支付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时: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鉴定为工伤十级的赔偿情况如下: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五、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六、护理费、营养费;七、其他。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