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诉的程序如下:1、准备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法院;2、法院审查并立案;3、立案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被告,被告应当提交答辩状;4、开庭审理,法院最终通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发生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诉的程序如下:1、准备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法院;2、法院审查并立案;3、立案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被告,被告应当提交答辩状;4、开庭审理,法院最终通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发生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诉的程序如下:1、准备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法院;2、法院审查并立案;3、立案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被告,被告应当提交答辩状;4、开庭审理,法院最终通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肇事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4)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5)在开庭前三日通知诉讼参加人参加庭审;(6)进行判决。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4)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5)在开庭前三日通知诉讼参加人参加庭审;(6)进行判决。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由①事故发生地或者②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虽然起诉法院既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又可以选择被告的住所地法院,但是受害人尽量选择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