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调解未成功,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为十天,调解后如果达成调解协议的,则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没有达成协议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一、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3、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怎么调解: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此外,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在30日法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书。
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是为了方便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双方更快地达成相关权利义务而设定的一份简易协议书。写明甲乙双方的个人信息;双方义务与权利;协议生效日期等事项。
1、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2、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