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受小伤需要赔偿,受小伤也属于人身损害。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被害人因伤支出的医疗费、被害人因伤导致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下列规定赔偿:(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二)交通事故损失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对方的责任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般由对方负主要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承担。2、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承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如下:《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交通事故后人伤有以下这些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