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的,当事人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如果对方拒绝赔偿,首先可以到交通部门,让交警出面主持调解,若对方还是拒绝调解,可以拿上事故责任认定书、治疗所花费的所有发票单据去法院起诉,对方有保险的,可以连保险公司一起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若是在治疗过程中没钱救治,可以先起诉申请先予执行或者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方不来处理交通事故,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来处理的,可拿着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所有损失的单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作为被告。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来处理不能扣车。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来处理的,可拿着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所有损失的单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作为被告。
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责任后,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时建议:将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和保险公司做为共同被告。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