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签字是可以的,并且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签字是可以的,并且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以当事人签字为生效要件的。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的情况下,可向其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不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当时人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做出认定书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不签收认定书反而不利于个人权益的维护。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就拒绝签字,这样做不会影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可能还会损害自身利益。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签字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的不影响其效力。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没关系。 事故认定书只是交通事故处理的责任划分。签不签字与能否理赔没有直接关系。而且即使不签字,只要交警作出了事故认定书,那么对责任的划分需要按照事故认定书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