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结果不服,有三种解决途径。一是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指出原评定问题并说明理由;二是在诉讼中质证,申请鉴定人出庭,聘请专家提意见;三是找新证据支持质疑。

交通事故之后,严重的需要去进行伤残评定,那要是不服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怎么办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不服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怎么办伤残评定作为一种证据,对鉴定结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

伤残评定作为一种证据,对鉴定结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于两种不同的伤残评定程序,即当事人自行进行伤残评定和起诉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采取的救济方式是不同的。关于不服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人身伤残评定标准因情形而异。道路交通事故依《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分十级;工伤事故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也分十级。其他人身损害案多参照前者,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按规范流程评定,为责任认定和赔偿提供依据。

人身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多样。道路交通事故用GB18667评定,分一到十级;劳动能力鉴定用GB/T16180,综合多要素评伤残等级;其他人身损害案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无特定代码,这些标准在多方面起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