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领证日期到次年对应日期为一个记分周期,以此类推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没满12分,下个记分周期开始时原有记分自动清零,也就是恢复12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恢复周期为12个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一个记分周期后恢复12分,当扣分达到十二分时需重新报考。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驾驶证扣分如果没有超出12分,只需要等到驾驶证上的清分日期,即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按此类推不断循环。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因其他原因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后没有换证的,如果时间不足一年,可以正常办理换证。
一个周期清零一次,一个周期即一年,例如,是1月10日取得的驾驶证,那么到下年的1月9日,这就是一个周期,在下年的1月10日驾照扣分就会被清零。驾驶证记分是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值最高12分。
驾驶证第一次换证时间是6年,第二次换证时间是10年。在6年有效期内,每个计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届时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如果有一年或多年计分达到12分的,届时仍是换发6年有效期的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