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为: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缴费;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组织听证、取证; 3、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 4、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
一、申请鉴定事由: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二)提交有关资料;(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关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从启动到最后鉴定意见书的应用,一般包括当事人或法院委托、选择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确定鉴定事项、召开鉴定会、开展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阶段。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下:1、向相关机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2、审核;3、受理后,会将其交给专业的医学会进行鉴定;4、45天内出具相关结论;5、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15天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
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一、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和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二、受理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三、医学会对以下医疗事故争议不予受理等等。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具体如下: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人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在双方当事人完成上述程序后,会告知双方当事人退场。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