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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拾他人存折拒不交出并提款的行为应怎样定性

2024.04.15 刑事辩护 1161人浏览举报
解析
1、捡拾他人存折拒不交出并提款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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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成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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