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张女士通过线上电子渠道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重疾险,保单基础保额10万元,投保流程均在线上完成。2025年7月,张女士身体不适就医,被确诊为肺部恶性肿瘤并住院进行手术治疗。高额的治疗费和后续康复开支让张女士压力巨大,于是她整理好保单、住院病历、手术报告等材料,向保险
公司申请10万元重疾保险金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很快出具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张女士投保前体检报告显示有乳腺增生结节,但投保时未主动说明,属于未如实告知身体情况,因此解除保险合同,只退还已交保费,10万元重疾金不予赔付。
张女士一边承受着重病治疗的经济负担,一边面对保险公司的强硬拒赔。她多次主动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但对方始终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由于普通人很难理清投保询问、健康告知相关规则,沟通毫无进展。无奈之下,张女士找到了专业处理保险拒赔案件的君审保险律师,全权委托君审保险律师团队承办此案,由
赤峰保险律师全程跟进维权。
君审保险律师团队介入后,精准提炼出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保险公司能否仅凭事后体检出的乳腺结节就认定张女士未如实告知?对方当事人的抗辩与反诉主张及提交的核心证据为:以张女士投保前体检报告中显示的乳腺增生结节,以及其未主动告知该情况为由,主张
解除合同并拒付重疾保险金,提交了体检报告作为证据。
君审保险律师团队对对方证据进行了尖锐的漏洞剖析:
1.健康询问不规范: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在投保时进行规范、明确的健康询问,不能把销售时简单闲聊等同于正式健康告知。而本案中保险公司拿不出完整证据证明投保时专门就乳腺结节相关事项做过清晰询问,所以无权要求投保人主动自行告知。
2.疾病关联性:乳腺增生结节大多属于良性复查类问题,和肺部恶性肿瘤不存在发病关联,保险公司不能用无关的轻微乳腺问题,拒绝赔付癌症重疾保险金。
在庭审中,律师团队当庭出示了投保操作记录、同类
法院判例,清晰阐述告知义务建立在保险公司明确询问的基础上,保险公司举证不足,拒赔理由不成立,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不合理主张。
-一审结果:一审法院全面采纳了君审保险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直接驳回了保险公司全部拒赔、解除合同的诉求。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无法拿出充分证据,证明投保时针对乳腺结节这类健康事项向张女士做过符合法律要求的正式询问,因此张女士没有主动告知该情况的义务,保险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拒付重疾保险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支付10万元重疾保险金,案件全部
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按期足额打款。
-二审情况:本案中保险公司未进行上诉,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1.健康告知遵循原则:健康告知遵循“先询问、后告知”原则,保险公司专门提问的疾病,投保人才有告知义务,没有正式询问的身体小问题,投保人无需主动说明。
2.疾病关联性判断:律师要结合医学常识、保单条款区分疾病关联性,防止保险公司用无关的轻微疾病拒绝赔付重疾保险金。
3.保险公司举证责任:保险公司主张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时,必须拿出投保时完整询问记录、提示说明凭证,否则要承担不利结果。
承办律师为夏越颖、付忠洋及其专案小组,所属律所是君审
律师事务所。他们是专业的保险律师,擅长保险理赔业务,君审律师事务所拥有10000+的胜诉案例,获得过“CCTV专访全国首家专一保险律所”的荣誉。他们秉持打造投保人专属维权团队,成为全国第一专一保险律所的执业理念。
如您遇到类似保险理赔纠纷,可咨询专业保险律师:
包头团队|君审保险律师
执业律所:君审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
内蒙古包头保险理赔
法律援助中心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