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流动中介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开展下列业务:(一)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二)开展人才素质测评;(三)组织人才招聘;(四)举办人才培训;(五)提供人才咨询;(六)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1、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场所和设施;2、申请的业务范围、活动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章程;4、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五人,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人才流动业务培训合格证书;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具有举办人才交流洽谈会所需的经费和场所;(二)洽谈会的名称、活动内容符合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三)对人才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四)有与洽谈会规模相适应的工作机构、人员以及安全措施;(五)有公安部门的批准文件。
(一)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二)男性年满五十五周岁、女性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教师公租房由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管理。公租房申请资料:本人手写申请书;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等。
可直接申请入户的情况包括:本市高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本市生源就读大中专院校、技校中途退学、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毕业后没有单位录用的;本市户籍人员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
原定试行1年的南京人才落户政策《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根据相关规定,并没有对于特岗教师的怀孕情形有相关的政策规定。
民办教师补助政策具体如下:1、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