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的处理: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不予支付;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怎么处理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起算时间分不同情形,如竣工交付从交付日起算、未竣工未交付从价款结算日起算、合同解除从解除日起算,有法定事由时效会调整。

华律网小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

华律网小编张律师解答:一、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

及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需要承包人先行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关于如何及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