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建设工程、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主要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等。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按要求完成任务,发包人支付相应报酬或费用,还可能有监理合同,均受法规约束。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四种:继续履行(需事实上和法律上可行);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时返工、修理);赔偿损失(含直接和间接损失);支付违约金(可依情况请求调整)。

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责任处理方式有遵循合同约定、赔偿损失、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处理时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仲裁依仲裁条款,诉讼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处理中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

建设工程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即违约方按约定完成工程;采取补救措施,针对质量问题修理等;赔偿损失,补偿违约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依合同约定执行;定金罚则,按定金规定处理违约方。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双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解释来认定。具体来说,违约责任的认定遵循以下原则:违约金的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大家一起来和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