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可以立案。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
金融诈骗罪诈骗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的,就应当立案调查。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司法解释的规定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但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对于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有所不同,具体要根据当地规定的立案标准确定。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金融诈骗罪诈骗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的,就应当立案调查。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司法解释的规定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但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对于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有所不同,具体要根据当地规定的立案标准确定。
金融诈骗罪诈骗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的,就应当立案调查。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司法解释的规定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但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对于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有所不同,具体要根据当地规定的立案标准确定。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通常情况下,当诈骗数额满足“数额较大”时便可组织刑事立案,即三千元以上时。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所以最高法允许各地方法院在此基础上调整刑事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