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6021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58310元;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56400元;二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5449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51620元;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49690元。
根据通知,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军人父母能办军属证,军属,指现役军人的直系血亲、配偶和依靠现役军人生活的十六岁以下的弟妹,或军人自幼依靠其抚养长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法律援助申请表;(二)军人军属身份证明;(三)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等其他情形。
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60210元; 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58310元;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56400元;二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54490元;因公残疾抚恤金标准51620元;因病残疾抚恤金标准49690元;三级因战残疾抚恤金标准47810元。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可提高为:农村每人每月六至十元;小城市和城镇每人每月十至十五元;大、中城市每人每月十五至二十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述补助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补助标准。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
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