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的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

华律网小编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是指违反了行政处罚行为但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行政处罚法上规定不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违法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人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更多相关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