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交强险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有责任的,交强险承担责任限额内赔偿,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机动车无过错的,交强险承担无责任赔,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交强险赔付范围: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是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主要有医疗费、住院费等,而且会有限额。此外交强险有免责事由,具体有:第一,绝对免责。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交强险不予以赔偿。第二,相对免责。(一)驾驶人无证驾驶或者醉酒驾驶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以上就是交强险不予以赔偿的范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若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无责赔付的规定如下:1、车辆在事故中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2、车辆在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
交强险对于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