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等。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法律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出现以下情况交强险不赔:驾驶人无证驾驶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免赔的,相关的责任人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若拒绝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车损赔偿步骤:首先要保险赔偿;剩下的当事人之间赔偿,由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损失赔偿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各负一半的责任。对方不赔偿,那么起诉到法院,会这么判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交强险不赔付,人身损害由交强险垫付后向致害人追偿。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保险公司将依法承担第一顺位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交强险的保险理赔,有:一、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时所谓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是指被保险车辆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全部责任,此时保险公司在保险有责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二、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时也即,被保险车辆被认定对事故不存在过错,或是对方全责,或是事故为交通意外事故。此时保险公司在保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承担保险理赔,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