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属对正列举式凭证征税的税种,对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我们理解不缴纳印花税。
建筑安装监理合同不征印花税。依据建筑安装的标准准则,对某一建筑安装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建筑安装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第十四条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必贴花。
法律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项目,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定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监理合同不是建设工程合同,监理的职责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替建设单位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等方面。它没有实际的建设内容,应该属于委托合同。《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如下: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