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是可以转让债权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人是可以转让债权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借款人属于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百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互负债权债务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出借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是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通常指借贷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债权人以外的其他人所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是指代替债务人的地位。也就是说,代位权就是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借款人死亡,其担保合同是否能解除是需要分情况的。因为担保合同是属于从合同,是从属于借款合同的,在借款合同没有解除的情况下,担保合同是不能解除的,它只能随着借款合同的解除而解除或者随着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的。
视情况而定。1、面对起诉借款人不出庭的此种情况,起诉借款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2、如果借款人进行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具备可撤销的原因就可以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