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又称追索权,是指当事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依法向其他当事人追偿,例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涉外民事纠纷是指纠纷一方为外国人,而另一方为我国公民,涉外民事纠纷适用我国民事诉诉法解决。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国家主权。由于涉外民事诉讼含有涉外因素,在管辖、取证、执行诸环节触及国家与国家的关系。
死刑复核权是指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核的权限。《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核准权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公诉变更权是检察机关依法享有的职权,是公诉权派生的一种权利。公诉变更权引起的法律后果是公诉的改变、公诉的追加、公诉的撤回。检察机关应当正确行使公诉变更权,还必须正确处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质权特点: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担保物权;质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未获付款,到期前未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发生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以及相关损失的票据权利,是法律上为补充付款请求权而设定的第二次请求权。
“行权”就是权证持有人在权证预先约定的有效期内,向权证发行人要求兑现其承诺。“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
抗辩权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