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扣车辆虽在所有权上未发生改变,但在财物转移关系上已发生合法改变,从这个意义上讲,此车辆已视为公共财产。因此采取秘密手段将被扣留车辆取回,其行为已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且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定性论处。
车辆扣留是行政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扣留车辆是行政强制措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扣留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
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5日内应当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经批准还可以延长10日,也就是30日,鉴定完成后,应当在5日内发还车主,所以,交警扣留事故车辆一般是30天至40天。
一般情况扣车不会超过十日。交警应当在勘查完交通现场后10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就可以要求提车,除非对方向法院起诉并要求保全车,否则,交警自此就无权扣留车了。
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