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保证人可由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来充当。同时,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借款保证人可由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来充当。一、保证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保证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保证人应当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贷款所在地有居住场所。3、保证人应当拥有良好的征信记录。4、保证人应当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5、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6、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7、其他应该具备的条件。二、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被起诉的: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2、连带保证人被起诉的,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保证人死亡仍有财产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属于人保,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保证在本质上应属于附条件的金钱给付之债,并不具有人身专属性,如果债务到期或主债务人违约,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之后,保证人死亡的,遗产应当用来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合同是为借款合同也就是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主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担保人不是主合同当事人,主合同无效不应当要求非合同当事人的担保人承担无效的结果,无效的结果应当由债权人和债务人承担。因此,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否承担责任,需依据其是否有过错来判断。
借款担保人要承担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时候替债务人还款的保证责任。根据担保类型不同,承担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如果是一般担保的,则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接承担保证责任。二、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不需要主合同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后,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还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