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写的借条与借款事实相符的,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欠条和借条虽然都具备法律效益,但诉讼时效不同。借条是指在借用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开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赎条”的义务的借款凭证。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3年内主张权利。没有在借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借条签字之日起20年内主张权利。欠条是指交易过后产生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赎条”义务的凭证。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3年内主张权利。
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实际借款经过有冲突,否则容易成为债务人赖账的可趁之机。
事后补写的借条是否有效,要看如何写。借条有两种,一种是交付凭证,一种是结算凭证。那么事后补写的借条,则是结算凭证。建议,此类借条应当写清何人何时借款多少数额等内容,这样的借条则为有效。
有效。借条虽然是后补的,但亦是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双方对借贷事实的确认,只是将双方的约定落实至书面上。若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该借条原则上就是有效的。
补写的借条有效,只要补写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补写的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该借条就是合法有效的。
欠条写后补签,只要是欠款人亲笔补签就有效。任何人代签都无效。欠条只要欠款人签名落款就有效,借条只要借款人签名落款就有效。但是欠条欠款事由违法,条款人签名落款也不受法律保护,比如欠嫖资,条毒品款,欠盗窃分脏款,都不受法律保护。
补写借条落款日期应当写补写借条的那一天。如果借贷双方协商一致,重新写借条是可以的,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比较有利。这样重新换了借条之后,原来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诉讼时效就应该从重新写借条的日期算起。债务人也可以有一个新的资金安排。在重新出具欠条时注意一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情况;第二,债务产生的原因,时间;第三,写明该借条是后来补充的借条。
补写借条落款日期应当写补写借条的那一天。如果借贷双方协商一致,重新写借条是可以的,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比较有利。借条主要内容包括: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借条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的,在书写借条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格式来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写上落款时间的话,但是借条的内容有表述清晰,那么双方的权益同样也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因此借条没有落款日期也是属于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