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为借款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写的借款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保证合同有效。

借款关联人是否是担保人?借款关联人不一定是担保人。若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表示为担保人并约定担保方式、范围等,就成为担保人需担责;若只是有关联无担保约定,则不是担保人无需担责。判断关键在于有无明确担保约定及具体内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接下来就由华律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

实际生活中在借贷的过程中,通常会要求第三方作为保证人来确保借贷的有效性,并且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该负责。那么借款人变更借款用途后保证人是否需承担保证责任,下面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当借款合同被宣告为无效时,作为其附属部分的担保亦然无效,因而担保人便无需再负担任何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担保合同被视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属合同,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亦随之失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