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基金管理人募集行为违规的情形有哪些

基金管理人募集行为违规的情形有哪些

2023.09.08 综合 20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在自行销售基金时,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要求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也未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2、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管理的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3、存在保本保收益安排
(1)募集推介材料中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可能使投资者误认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的表述;
(2)在募集宣传过程中存在“基础收益有保障”等不恰当表述;
(3)与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预期收益率,并按照预期收益率定期向投资者支付收益;
(4)私募基金存在向个别投资者支付固定利息的情况;
(5)管理人投资者提供由其他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投资者投资本金和收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管理人按照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投资者约定不同的年化收益率,并按照约定的年化收益率定期向投资者支付收益。
4、向投资者承诺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垫付投资本金及预期收益。
5、未要求所有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文件,未合理审慎地审查投资者是否符合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
6、未对产品进行风险评级,未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上述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匹配。
7、未按合同约定在初始募集期间落实投资冷静期要求和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访。
8、未对以合伙企业形式出资的投资者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的条件进行穿透核查。
9、在募集资金过程中,存在通过发放宣传单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的情形,公司在部分基金产品推介材料中存在夸大宣传的情况,公司销售人员为投资者代持基金产品,且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不满100万元。
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按照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报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暂停或者撤销基金从业资格,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报告编号:NO.202309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基金管理人募集行为违规的情形有什么

    1、在自行销售基金时,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要求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也未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2、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管理的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超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3、存在保本保收益安排(1)募集推介材料中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可能使投资者误认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的表述;(2)在募集宣传过程中存在“基础收益有保障”等不恰当表述;(3)与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预期收益率,并按照预期收益率定期向投资者支付收益;(4)私募基金存在向个别投资者支付固定利息的情况;(5)管理人投资者提供由其他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投资者投资本金和收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管理人按照投资者不同的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投资者约定不同的年化收益率,并按照约定的年化收益率定期向投资者支付收益。4、向投资者承诺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垫付投资本金及预期收益。

    何子豪律师 2023.09.25 66人看过
  •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职责: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等。

    张福昊律师 2021.12.28 1389人看过
  • 管理人募集行为违规有什么法律后果

    管理人的募集行为违规,如果是违法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的,会被责令停止,返还所募资金和加计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王玉婷律师 2022.05.13 389人看过
  • 哪些情形会导致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一)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二)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张福昊律师 2021.12.28 953人看过
  •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等。

    李键键律师 2020.04.26 582人看过
  • 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的人员:1、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2、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管理人员;3、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等。

    张福昊律师 2021.12.28 1342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作为被告的情形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作为被告的情形:1、管理人未勤勉尽职履行职务,给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2、管理人因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该种损害赔偿作为共益债务,先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管理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管理人要承担责任。在上述二种情况下引发的相关诉讼,诉讼管理人通常都会以被告身份参与诉讼。

    张福昊律师 2023.03.25 188人看过
  • 法律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何规定?

    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张福昊律师 2022.03.04 733人看过
  • 基金管理人挪用客户资产如何判罚

    基金管理人挪用客户资产这样判罚:基金管理人挪用客户资产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等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刘辉律师 2020.09.27 1017人看过

何子豪

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

何子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5864

    精选解答
  • 12208282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基金募集方式
    基金募集是什么?基金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那么基金募集有哪些形式呢?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基金募集的步骤有哪些?(一)基金募集申请,申
  • 基金募集期限
    经证监会同意,基金公司是可以私募基金的,用来增加公司的经济实力,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向公众募集基金,并且需要出具募集基金说明书。那么,基金募集期限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基金募集期是指基金合
  •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常见错误有哪些
    私募基金在设立开放之前往往是需要进行募集,在募集成功之后才能够推出市场,而很多人在募集私募基金的过程中做了一些错误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那么,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常见错误有哪些?江阳区律师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常见私募基金募集错误行为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4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3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8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2014年7月7日附件:
  • 基金募集的步骤是怎样的
    基金募集的步骤有哪些?一般情况下是先提交募集的申请,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准,再发售,最后签订相应的基金合同。关于基金募集步骤的详细的介绍请阅读华律网小编总结的下文,祝您阅读愉快!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