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信用证诈骗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虚假广告罪等罪名。
经济犯罪有以下这些罪名:1、金融凭证诈骗罪;2、信用卡诈骗罪;3、票据诈骗罪;4、贷款诈骗罪;5、合同诈骗罪;6、挪用资金罪;7、职务侵占罪;8、集资诈骗罪;9、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除此之外还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
经济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主要分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两类以及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具体的罪名有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抽逃注册资金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
经济犯罪立案条件包括以下这些:(一)认为有犯罪事实;(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经济犯罪的特征:(一)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二)经济犯罪的主体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这类犯罪。
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经济犯罪的预防措施 1:是重点预防与普遍预防相结合 重点预防于普遍预防相结合可分为三种:一是根据目前的情况将重点放在党政机关及税务、工商、海关、商检、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而将其他系统和部门作为普遍预防的对象;二是在某一系统或单位将重点。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1:是重点预防与普遍预防相结合 重点预防于普遍预防相结合可分为三种:一是根据目前的情况将重点放在党政机关及税务、工商、海关、商检、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而将其他系统和部门作为普遍预防的对象;二是在某一系统或单位将重点放在易发案件的重点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