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按照法律规定,监护权终止的情形有: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状态时,监护即告终止。
变更监护权的条件有:(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1.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2.监护人任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致使被监护人的财产遭受损失;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未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未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继母有监护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母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按父母子女关系处理,继母是属于继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享有继承权。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民法典规定,抚养权和监护权并不是同样的权利,所以抚养权并不就是监护权,但两者是密不可分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
抚养权与监护权有以下这些区别:1、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2、父母间不存在监护权变更问题,变更的是抚养权。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其他人依序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