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关于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检察院认为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意见后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以内作出裁定。关于人民检察院认为减刑、假释裁定不当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后,应当在七日以内送达提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关于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后多久提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刑法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而不断的改变,但是刑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这是法律建立的根本目的,所以我们在实行刑法处罚的时候一定要以人民服务为中心时刻考虑到人民的利益问题。那么如何撤销减刑裁定?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应当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再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裁定是否予以减刑。关于减刑裁定的管辖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