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
兼并交易须遵循的几个原则是:
1、合法性原则。只有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避免无数来自国家的、部门的、地方的、他人的法律风险。
2、合理性原则。在合理的范畴中首先是合理的目标--效益性。其次是合理的前提--稳定性。复次是合理地操作--诚信原则。最后是结构合理--互补性。
3、可操作性原则。所有的步骤和程序当是在条件下可以操作的,或者操作所需的条件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可创造的,不存在不可逾越的法律和事实障碍。
4、全面性原则。要切实处理好中国企业的九大关系--党、政、群、人、财、物、产、供、销,才能不留后遗症。
5、产业政策导向原则。企业兼并要以产业政策与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目标。
6、自愿互利原则。企业兼并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既不能一厢情愿,也不能强迫包办,只能在双方自愿情况下才能成交。
7、有偿转让原则。企业兼并要通过买卖关系有偿进行。
8、市场竞争原则。企业兼并离不开竞争,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市场竞争行为。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
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
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