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进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由幼儿园负责,在幼儿园被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则由第三人负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在幼儿园内被其他孩子打伤,幼儿园需要赔偿,前提是幼儿园不能够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若是幼儿园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教育职责的,则孩子的侵权赔偿责任由打人的孩子的监护人承担。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是因幼儿园看管不利,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造成的,则由幼儿园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2、如果是其他小朋友的过错造成的,则幼儿园与小朋友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孩子受伤。
孩子在幼儿园内被其他孩子打伤,幼儿园有责任,前提是幼儿园不能够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若是幼儿园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教育职责的,则孩子的侵权赔偿责任由打人的孩子的监护人承担。
在幼儿园中的孩子出现的骨折的话,那么需要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进行赔偿。即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