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企业违反当地的复工规定,擅自提前复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有关单位存在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等情形的,可能承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5-20万元的罚款。
全市企业于2020年2月10日起实行分类分区分时段有序复工,具体由各区、县和乡镇、街道实行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各地政府和企业要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属地和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
疫情期间企业擅自复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如因提前复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疫情期间单位未经批准就复工会有以下这些后果:疫情期间企业擅自复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如因提前复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南昌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在满足南昌市政府要求的复工条件,至少提前3日提供申请材料。其中,员工人数100人以下(指疫情发生前企业实际在岗人数)的企业,由属地镇处牵头进行初审并实地核查,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复核。
疫情期间未批准复工就复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如因提前复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疫情期间不同地区的企业申请复工流程不一,建议以当地政府公告通知为准。以遂宁高新区为例,遂宁高新区企业复工申报流程为:拟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向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等。
疫情期间企业未经批准就复工,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