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案件往往涉及到当事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容不得半点马虎。何亚芳律师在
刑事辩护领域就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下面给大家讲两个例子。
曾经有个
组织卖淫罪的重大团伙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某某在团伙中协助接听招嫖电话、发送派单信息、辅助记账及转账等。
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构成组织卖淫罪,且属情节严重,面临着严峻的刑罚。何亚芳律师接手该案后,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抓住关键要点。她认为李某某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而且李某某到案后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抓获其他
犯罪嫌疑人,构成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李某某参与时间较短、作用较小、主观恶性较轻。在法庭上,何律师据理力争,最终
法院采纳了她的辩护意见,认定李某某系从犯,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减轻和从轻处罚,判处
有期徒刑五年。这对于李某某来说,无疑是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
还有一起
聚众斗殴罪(致人死亡重大刑事案件)。2018年12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刘某某等人在KTV消费时,因他人多次挑衅引发冲突,继而发生斗殴,导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公诉机关以
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刘某某面临重刑风险。何亚芳律师在仔细研究案情后,提出了多方面的辩护意见。在
罪名方面,她认为刘某某无共同伤害故意、未实施致命行为,不应认定故意伤害罪,应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在地位上,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刘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
自首;并且本案系对方多次挑衅引发,刘某某主观恶性较小。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何律师的辩护意见,刘某某由故意伤害罪改判为聚众斗殴罪,认定其系从犯且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可以说,何亚芳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刘某某改写了命运。
除了刑事辩护,何亚芳律师在民商案件方面同样有着出色的成绩。在一个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原告何某与被告刘某原系夫妻,2006年因共同经营工厂进行
财产分割,刘某向何某出具一份15万元
借条,实际上这只是婚内财产分配约定,并非真实借款。2007年案涉工厂由何某自行变卖并收取转让款8万元;2008年双方
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明确约定财产归属,未提及该借条。后来何某持借条起诉,要求刘某偿还欠款13万元及高额利息共计50余万元。何亚芳律师作为被告刘某的代理律师,经过仔细审查证据和分析案件情况,提出案涉借条并非真实
借贷关系,且因后续变卖财产、签订离婚协议发生变更,借条已丧失约束力的抗辩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何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完胜,无需支付任何款项。
在
买卖合同纠纷方面,何亚芳律师也是屡立战功。有一个
公司注销后
股东担责的案件,原告方某应某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要求,向其油库供应柴油31+吨,货款共计16万+元,被告仅支付7万元,尚欠94400元未付。后来该
公司未经合法清算即注销,二被告徐某、汪某系公司股东,原告多次催要余款无果。何亚芳律师接受委托后,主张公司未经清算注销,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判决二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94400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负担,原告全额胜诉。
何亚芳律师执业12年来,办理过各类诉讼纠纷案件700余件,代理经济类案件标的额达5亿元,可以说是经验丰富、战绩辉煌。她秉持着“专业、细致、高效”的执业理念,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争取
取保候审、
减刑、
缓刑取得良好效果,在民商案件中也能为客户维护合法权益,打赢一场又一场
官司。她还致力于非诉法律服务的拓展,为浙江一火科技有限公司
新三板成功上市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审核各顾问单位的合同。
何亚芳是
湖南祈安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还担任着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调解员等多个重要职务。如果您在刑事、合同、建设工程、股权、离婚等方面有法律问题,找何亚芳律师就对了,她一定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您提供最靠谱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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