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缓刑刑罚的执行实行社区矫正。《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执行完毕不是刑罚执行完毕。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不是刑罚执行完毕。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一过,犯罪人没有违反缓刑的相关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算,缓刑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的不执行所判处刑罚的制度,是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的罪犯,暂缓执行刑罚的一种方式。
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说直白点,就是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相关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执行完刑罚后发现漏罪是否适合缓刑要看漏罪的严重程度。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刑罚执行特征如下:是将刑罚付诸实施的一项刑事司法活动。他是国家对犯罪的侦察、审判、执行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这一环节是对犯罪分子实施刑法惩罚的具体施行环节。
1、教育性原则指执行刑罚应从实现特殊预防及一般预防的目的出发,对犯罪人及社会公众进行积极教育,而非消极的惩罚与威慑。2、人道主义原则指尊重犯人人格,禁止使用残酷处罚手段,关心犯人的实际困难,注重犯人的政治思想和文化、技能教育。
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指执行刑罚应从实现特殊预防及一般预防的目的出发,对犯罪人及社会公众进行积极教育,而非消极的惩罚与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