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能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一般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几种特殊情况,可以排除特别累犯的情形。缓刑结束后,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也无论是否年满十八周岁,再犯罪均不算累犯。
缓刑期满不能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累犯的构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
缓刑结束后再犯罪的,要根据具体罪名来确定是不是累犯: 1、一般累犯。如果前一犯罪行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特别累犯。如果前一犯罪行为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不是。因为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而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所以,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再犯罪的不是累犯。
缓刑期间再犯罪不能再适用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判处缓刑后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能构成累犯。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有关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不是。根据《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判缓刑再犯罪不是累犯。
不构成。因为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而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所以,缓刑过了不能构成累犯。
缓刑开无犯罪证明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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