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按照以下步骤公证:1、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4、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首先,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其次,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
赠与赡养协议公证申请表应记明下列内容: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记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很难撤销。
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对于公证过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可以通过法定撤销权进行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
经过公证的合同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但是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
个人赠与合同公证应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如下: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赠与人未婚的,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在本辖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
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对于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可以通过法定撤销权撤销该赠与合同。即受赠人有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的,一般不能撤销赠与。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