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是否有以下情形,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
第一是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第二是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第三是仲裁和诉讼。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一个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当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权利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从义务等。
和解,当事人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具有生效判决同等效力;仲裁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为标的物是否实际交付,标的物是否符合质量标准,以及货款是否按约定支付的。
买卖合同纠纷开庭审理一般分为四个阶段:诉讼主体核实及权利告知,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必须载明以下事项:第一是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及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记载其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买卖合同纠纷质量异议的期限,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货物质量问题能否成为终止买卖合同纠纷的合理理由?
免费查看货物买卖纠纷反诉状
免费查看货物买卖纠纷仲裁申请书
免费查看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代理词
免费查看期货实物交割纠纷上诉状
免费查看期货实物交割纠纷起诉书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