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协议中约定管辖的条款通常无效。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属身份关系纠纷,适用法定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身份关系性质特殊,法定管辖利于保障权益;离婚协议不能改变管辖原则。

如果双方的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以及用人单位所在地两个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话,该案件便会被归为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对于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如果不违法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则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那对于劳动仲裁而言,如果同样也是约定了管辖,此时的劳动争议约定管辖具有法律效力吗?详细内容请阅读华律网下文。劳动争议约定管辖是否有效需要看具体情况,《劳动争议调解

合同无效约定的管辖条款有效,管辖条款属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其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条款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关于合同无效约定的管辖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合同在一定的情形下会终止的,如合同解除、合同到期等,有些合同会约定出现纠纷时管辖的法院,合同终止后管辖约定条款是有效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