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不用履行。依据民法典,欺诈胁迫损国家利益等情形合同无效。若已履行,应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状态,如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保障各方权益。

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不用履行。它是成立但严重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约定的权利义务无拘束力。已履行的要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担责,像违法合同就属无效。

无效合同不需要确认履行,它是不具备或违反法定条件、不被法律承认效力的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继续履行无效合同无法达目的还可能违法,已履行部分应依情况处理,要按法律处理无效后果。

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不用履行。它指虽已成立但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无效原因多样,如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已履行的应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担责,要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合同无效自始无法律约束力,不用继续履行。无效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损国家利益等多种。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要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恶意串通获利要收归国家或返还集体、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