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特殊生效条件是:一、附生效条件才生效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二、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三、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四、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五、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等。
特别生效要件还包括两类,一种是附停止条件合同中条件的发生,附始期的合同期限的届至。另一种是合同的批准及合同登记,而物权变动的登记则不属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对符合一般生效要件的合同从成立时起生效,对有特别生效要件要求的合同,至其特别要件满足时生效。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这是出于对幼女人身权益特殊保护的需要作出的特殊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前罪和后罪都是上述三种犯罪中的一种。前罪和后罪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后罪。不论是一般累犯还是特殊累犯,都应当从重处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在任何条件下都不构成累犯。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等特殊收养种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可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1、双方具有离婚的合意。2、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3、夫妻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4、离婚协议对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债务等问题进行了合理性分配。
(一)要约人具有缔约能力;(二)要约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三)要约应当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这一要件称为要约的确定性。
我国民法典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因此地役权生效的条件为地役权合同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同的生效条件为: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中特殊的生效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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