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果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法律并未规定履行完毕的可撤销合同不得撤销,故而,只要具有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就可以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合同没有履行期限的,其也是有效的,对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有约定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没有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或者不履行的,可能构成迟延履行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包含合同结算。合同履行期限一般是根据不同的合同性质,当事人双方自由约定。《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合同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能变更,但是需要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才可以变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