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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必须约定吗

2020.10.09 合同纠纷 1275人浏览举报
解析
合同履行地不是必须约定的。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由此可见,合同履行地不是必须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报告编号:NO.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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