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合同价款属于根本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债务,还不能称之为根本违约,只有当其迟延履行行为致使相对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可将之称为根本违约。
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暂定“合同价格”,此价格即为合同价格。但建设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工期补偿、索赔等可转化为价款的事项时有发生,最终经过竣工结算审定得出的结算价格,才是所谓的工程造价。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资质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抒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包、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
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二)固定单价。(三)可调价格。
施工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成本加酬金合同。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1、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2、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3、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
不支付合同价款属于根本违约。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债务,还不能称之为根本违约,只有当其迟延履行行为致使相对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可将之称为根本违约。
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2、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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