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战派律师,多领域开花
何俊梅律师是
北京乾成(
福州)
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执业4年,在法律界有一定表现。她专注于
合同纠纷、婚姻家事、
劳动争议、
刑事辩护、
民间借贷、
强制执行、
建设工程及法律顾问等多个法律业务领域,有较为丰富的实战经验。她能应对不同类型的法律事务,就像一名适应多种战场的战士。
她曾是
福建雪人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和东辰集团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参与处理大型复杂案件。在这些工作经历中,她积累了丰富的法律顾问经验,清楚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风险,能够提前为企业制定防范措施,为企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合同纠纷战场,尽显专业本色
在众多成功案例中,何俊梅律师代理的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尤为引人注目。某建设公司与某混凝土公司签订了《商品砼加工合同》,合同明确约定混凝土公司向建设公司供应商品砼,并在每次支付货款前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问题出现了。
混凝土公司按3%税率开具了340万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设公司支付了332万余元货款。随后,建设公司以混凝土公司未及时开具发票、税率不符合
一般纳税人标准为由,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5万余元(含税费损失39.7万余元及资金占用费16.2万余元)。这对于混凝土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
在这场看似不利的诉讼中,何俊梅律师临危受命,代表混凝土公司应诉。她没有被建设公司的诉求吓倒,而是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找到案件的关键点。
何俊梅律师指出,商品混凝土按税法规定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法定增值税率为3%,所以混凝土公司的开票行为是合规合法的。而且建设公司收到3%税率发票后长期未提异议并据此付款,这表明双方已形成了合意。此外,截至2019年6月,建设公司尚未足额支付已开票货款,其主张的损失很可能是自身原因所致。更何况,混凝土公司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收到欠款后已补开全部发票,建设公司仍然可以申报抵扣。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同时,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符合一定条件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你去买东西,商家根据不同的商品和自身情况,有不同的交税方式。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商品混凝土企业,就像是被允许用一种简单的方式交税,固定按照3%的比例来算。而且这种情况下,买东西的一方不能像平时那样用发票去抵扣一部分自己要交的税。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混凝土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3%税率开具发票是合理合法的。建设公司以税率不符合一般纳税人13%的标准要求赔偿税费损失是没有依据的,因为混凝土公司不是按一般计税方法交税。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混凝土公司的抗辩,说明其开票税率合规,不存在因税率问题给建设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
在何俊梅律师的有力辩护下,一审法院认为建设公司未能证明系混凝土公司违约导致其多缴税费,且收到3%税率发票后长期未提异议,诉请损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建设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依然维持原判。何俊梅律师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5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并且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均由对方负担。
用心守护,践行使命
何俊梅律师总是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用心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复杂的合同纠纷,还是涉及家庭情感的婚姻家事案件,她都能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深入了解他们的需求,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法律工作中,何俊梅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提供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相信在未来的法律征程中,她会继续为更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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