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实质是基于股东身份而对公司享有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的转让即是股东身份的转让,股东权利内容中的各项权利不能分开转让,在实践操作上也无法实现。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不能转让,劳动合同属于人身关系,属于相关法律规定中不能转让的合同之一。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种类有:(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可以将合同权利义务部分转让的。但有如下情况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等。且前述的转让行为,涉及非金钱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涉及金钱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取得公司的股权,股东取得股权后对公司享有一定的权利,如获得分红、查阅公司相关会计账簿等,股东将股权进行转让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一并转让的,转让后权利和义务消失,所以股权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是不能继承的。
格式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可以更改,但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如果是一方单方面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则变更行为无效。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可根据收养法和婚姻法的规定来约定: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根据法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等。
承揽合同权利义务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